一、 宗旨:
为了使我们社团的考勤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加强团队意识和时间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促进社联和各社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以督促、规范社联和各社团成员的行为。
二、 本制度主要实施范围包括召开各工作会议、举办各种活动和日常值班事项上;实施对象包括社联内部成员和各社团成员。
(一)会议
1、社联内部会议
(1)、社联各部门的会议:该部门成员应提前(15至30分钟)到会场;有事须请假者要在收到通知时,向该部门的部长以信息、口头或打电话等方式请假。事后补假一律作缺勤记。
(2)、社联内部例会:各委员及试用干事都必须准时参加工作例会,秘书处必须做好签到与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例会的委员,一律须提前向主席团或秘书处以请假单方式书面请假,经主席团或秘书处同意方可准假。迟到者必须说明原因并做自我批评,如非工作原因将口头警告一次。若一学期无故缺席一次会议者进行社联内部通报,无故缺席两次者进行警告并罚扫办公室一周,无故缺席三次者将对其进行劝退。事后补假一律作缺勤记。
2、社联与各社团的大型工作例会
社联内部成员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作好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因故须请假者应提前半天或以上的时间向社联秘书处以请假单方式书面请假,说明理由,理由充分才能让其请假,若连续请假三次或以上将免去其在此会议中的成员资格。
(二) 活动
各个社团和社联举办活动时,若临时有事社团(社联成员)则可向活动负责人以信息、口头或电话的形式请假,若是事先知道要请假,一定要以书面形式(递交请假单)并得到所在社团的部长或以上干部(社联秘书处)的签名,才能获得准假。
(三) 值班
1、社团或社联成员请假(调班)须提前半天或以上以书面形式向各值班组长(社联成员值班签到表前带“△”为值班组长)请假(知会)并说明原因。若临时有事可以电话形式请假,过后补交请假单(此种请假形式只适用于紧急情况)。请假单统一交到各值班组长再由值班组长转交到秘书处存档。请假得到社联的批准才得以请假,否则一律当缺勤计。
2、值班组长需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应做好登记。对值班人员迟到5—10分钟的应在该人员名字后记(迟)字,迟到10分钟以上写明迟到时间。早退情况以同类形式登记。若组长须请假或调班须提前半天知会秘书处,并联系好代理值班组长,向代理值班组长交代清楚当天值班相关注意事项及请假人员名单。
3、若没有经过值班请假程序私自不去值班的,视为无故缺勤,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无故缺勤者若是社联成员,第一次缺勤在例会上点名批评;第二次将给予警告,同时罚扫办公室一次;超过三次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建议免职处分。
4、无故缺勤者若是社团成员,第一次缺勤则给予在例会上点名批评;第二次将给予警告;超过三次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在社团内部任理事者建议将其职位撤消,同时根据社团评优制度扣除相应的分数。
5、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成员将每月检查值班情况,将考勤情况统计给予公布。
三、考勤统计及公布
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将每两个月统计一次整体考勤情况,如实汇报社联主席团,并给予公布。
四、附则:
以上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同样适用于社联考察对象、试用干事。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有最终解释权。
社团联合会秘书处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