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社团宣传工作,社团联合会宣传部于9月8日中午在青年活动中心召开全校社团宣传部会议。社联副主席杜伟雪、信息网络部部长陈腾伟、监察部部长黄永透以及学校各社团宣传部部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宣传部部长洪文玉指出现在各社团在宣传方面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求各社团遵循学校相关宣传条例,使社团的宣传走向规范化。她还希望各社团文明宣传,共同维护社团宣传工作的清洁。最后,部长洪文玉还希望各校级社团能够资源共享,共同维护社团的宣传效益。
本次会议通过并颁发了《韩山师范学院社团宣传规范条例》,条例对我校社团宣传工作所需注意事项、宣传评优事宜、社团刊物的审核以及宣传渠道等多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使社团宣传工作有章可循。
社联副主席杜伟雪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她表示社团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团的对外形象,各社团宣传负责人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社团宣传负责人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做好宣传工作,使我校社团宣传工作步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韩山师范学院社团宣传规范条例》
一、海报宣传
(一)、书写注意事项
■ 宣传栏、宣传板张贴通知、海报的规格要求:
(1)会议通知性的纸张一律用对开(横贴);
(2)通知统一用红纸,字迹用黑色或黄色书写。不能用白纸黑字
(3)活动宣传性的纸张最大为全开;
(4)对开和全开以外的纸张视为不符合宣传栏、学校宣传板的张贴规格;
(5)社团自备的宣传板可以选用除对开和全开以外的纸张进行海报宣传
■ 落款规范:包括时间、部门组织的名称 (必须注明“社团联合会”;如主办单位为其他组织,也必须注上“社团联合会”),落款统一写在右下角
(例如:社团联合会
XX社团
时间日期 )
■ 注明保留日期(写在左下角),海报最多不能超过五天,通知不能超过三天。
■ 欲作品回收请注明“回收作品”(写在海报的左下角),作品回收时间一到请相关社团及时收回
■ 书写时要注意“词语的恰当以及合法性”
(二)、张贴注意事项
■ 一切宣传活动都必须在活动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不能在活动还没审批或者正在审批就进行宣传
■ 严禁在宣传栏的玻璃上张贴
■ 严禁在宣传栏以外的墙壁上张贴(包括宿舍楼的墙壁、取款机的墙壁、理科楼的墙柱等)
■ 要先撕下旧作品再张贴,如看到“回收作品”请与其相关部门、组织联系。
■ 宣传栏、宣传板张贴时间期限最长为5天
■ 未经宣传板所属社团的同意,不得擅自粘贴他人宣传板
■ 互相维护各组织宣传效益
■ 注意保持宣传环境清洁,共同维护校园环境的美观
■ 必须在指定的地点粘贴宣传海报(东区:理科楼、A幢楼下宣传板、东二食堂前、
西区:伟南楼前、食堂前
东丽A食堂前、
东丽B/C幢门前、食堂前)
(三)横幅悬挂
n 横幅悬挂应先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悬挂。(申请要经过社联—团委—学院办公—保卫处)
n 在活动前一天悬挂横幅,活动后必须自觉及时的把横幅取下
n 注意横幅的落款(和海报落款一样)
n 横幅的制作必须遵循学校新颁发的规定
(四)、评优条例
■ 违规登记,书写错误每次扣除2分,违规粘贴每次扣3分。
■ 每月总结一次(以社联宣传部成员登记和各社团登记为准)
■ 社团之间相互监督,对勇于举报其他社团违规现象的社团,将进行一定的奖励
■ 违规登记三次的,社团联合会将对该社团发出警告;六次以上的,则在本年度的评优中取消宣传方面的分数;全年未曾违规的,将酌情给予一定的加分鼓励。
■ 期末上交一幅回收作品,加2分,在参与评比中得奖的将再酌情加分
■ 学期末将评选“优秀社团宣传部”以及“优秀宣传个人”
二、刊物登记
■ 社团在刊物出版前,必需先拿到社团联合会宣传部进行审核以及登记
■ 刊物的出版将在评优中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
■ 刊物出版后上传电子文本到社团联合会的网站
■ 每学年将评出“最优秀社团刊物”,给予一定的鼓励和奖励
三、各社团的宣传渠道
n 对较大型的活动进行宣传,可以以广播、新闻稿的形式宣传。
n 在活动开始前,可以上传一篇活动宣传的电子文档到社联网站;活动后必须上交一份新闻稿到社联,用以评优
n 较大型的活动可以直接或通过社联发到党委宣传页面,
n 文学色彩较强的社团,可以组织社员写些文章到韩青或院报,对社团做一定的宣传。
社团联合会 宣传部
二00六年十一月六日